推进跨境电商自贸区,起到很大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总量仍然很小。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将达到31.54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总值1862.1亿元,不到全国货物贸易总额的1%。
黄奇帆预测,10年后,跨境电子商务的全国贸易份额将至少达到30%-35%。到2035年,跨境电子商务的贸易份额将达到50%。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推动B2B和B2C业务融合,打破企业零售、批发业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业务限制,推动解决跨境电商小高频交易的行业痛点,匹配全面、全球化、高效的物流平台,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支撑。
在黄奇帆看来,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就是要通过制度创新,强化我国对外开放的薄弱环节,探索自由贸易协定(FTA),推动形成新的开放高度、深度和广度。
现阶段,我国对外开放存在一些不足,如金融领域开放不够,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开放不够,数字经济指标落后,服务贸易开放不足,服务贸易逆差大,服务贸易水平低服务贸易出口增加值和服务贸易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对此,黄奇帆提出,自贸区建设要着力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和探索。
自贸区建设要着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要在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权益保护、竞争中性、数字贸易、教育医疗开放等八个方面取得突破公共服务。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降低,将为园区企业的贸易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应促进离岸贸易、转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的发展,实行“三单分离”。海关可以分别审核贸易合同清单、贸易结算税单和物流仓库清单。例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降低了非关税壁垒,发展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吸引了大批贸易公司。
此外,自贸区建设要重点发展与跨国公司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相关的生产性服务贸易和服务贸易。随着国际产业分工的发展,原材料、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在货物贸易中占很大比重。在交易过程中,会有研发服务、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自贸试验区可以重点发展此类服务贸易业务,为我国货物贸易提供相关服务。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还应大力发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货物保险和货物结算;推动金融服务开放;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贸易开放;进一步扩大教育培训、科研创新、知识产权服务逐步放开,推进数字经济开放。